工商時報【王玉樹╱台北報導】

經濟部能源局昨(26)日召開首場《電業法》草案說明會,在會中台電示警,特高壓工業等用電大戶具購電民宿小木屋興建選擇權,發電業因競爭必會提供優惠電價搶客,較貴的綠能電價只能轉嫁一般用戶,民生用電電費率勢將調漲,但能源局指出,將設電力監理機關嚴審費率,確保電價合理性。

《電業法》草案預計本月底送行政院,昨、今兩日連開2場說明會,昨天對象是事主小木屋建造美式小木屋建造台電、還有中央部會與地方政府,今天則是工會、工商團體與民間團體。不過首日說明會就火藥味十足,台電工會7、80人一早即前往能源局抗議,怒批《電業法》被政治綁架,只是想拆解台電,圖利財團。

能源局說明,《電業法》草案規畫電力市場分兩階段開放,最快5年、最慢8.5年完成廠網分離自由化。第一階段1到2.5年,先開放發電業設立、能夠直供、代輸(委託台電)給用戶,這階段會配合開放用電戶購電選擇權,初期只給特高壓工業大戶,發電業者可直接賣電給它們。再生能源業者則能直接賣電給非大戶的一般用戶,以獎勵發展再生能源。

第二階台電開始分割,須分成「發電公司」跟「電力網公司」,且不得交叉持股,輸配電公司維持國營形式。該法並規定成立電力監理機關,負責核定電價、代輸電費率與調處電業間爭議。最末端直接面對消費者的售電業,則分為「一般」與「公用」,前者民間都可申設,後者負有供電義務,電價也受管制,台電即被劃歸公用售電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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